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

三级甲等
  •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
医院名称: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坐落于泉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北麓,占地面积5.3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5.4万余平方米。院内花木飘香,四季常青,环境幽雅,现代化的病房大楼宏伟壮观,格外引人注目。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前身为山东省精神病医院,始建于1954年,1956年正式收治病人,1993年更名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,是山东省卫生厅直属单位,同时是山东省精神医学研究所、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、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、山东省药物滥用监测中心、省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工作站、山东省戒酒戒毒中心。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社防、康复、司法鉴定、戒酒戒毒、心理咨询、对外学术交流和基层精神科专业人员的培训任务。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,全省医保转诊专科医院及济南市首批医保定点医院。由我院牵头全国20余家单位研制的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(CCMD-Ⅲ)被确定为国家标准,自2001起在全国精神疾病诊断中推广应用。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科室齐全。开设有老年心理卫生、儿童心理卫生、身心疾病、睡眠障碍、性心理、心理测验、心理咨询、心理治疗等科室,其中5个省级重点学科。现设有临床医技科室30余个,开放病房14个,住院病床750张,主要收治精神分裂症、情感性精神障碍、老年性精神病、儿童青少年期各类精神障碍、戒酒戒毒和各种心理障碍患者。
中心技术力量雄厚。拥有一批医德高尚,技术精湛的专家、教授。全院现有在职职工近500人,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3人,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88人,有硕士生、博士生导师10余人,兼职教授、副教授20余人,临床医师大部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。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始终坚持不断加强硬件建设,2万余平米的门诊医技综合楼即将竣工。诊疗设备数量和性能都处于较高水平,先后引进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、生物反馈治疗仪、经颅磁治疗仪、心理-CT、眼动监测仪、DR-X光机等设备,拥有包括脑诱发电位仪、颅脑-CT、高压液相色谱仪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新型音乐治疗仪在内的大量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仪器,为快速、准确的诊疗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。
  作为山东大学教学医院,中心承担山大医学院、山东中医药大学、泰山医学院、济宁医学院、山东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等高校的传统精神病学、行为医学、精神病护理学、健康心理学、医学伦理学的教学、实习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。是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、博士培养点,为国家精神卫生事业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。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是山东省医学会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、山东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、山东省医学会身心医学专业委员会、山东省癫痫协会、山东省精神科医师协会的主任委员单位,是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。有20余位专家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(协会)中担任副主委、常委或委员职务。有10余位专家在国家级或省级杂志任编委。是《精神医学杂志》的主办单位。
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学术交流活跃,效果良好,赢得广泛赞誉。不仅筹办了历届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,多次举办本专业全国性的学术会议,还成功承办了WHO青少年心理卫生峰会等重要国际会议。曾先后接待来自加拿大、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泰国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和学者,不断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英国、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、泰国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修学习和考察访问。广泛地国内外学术交流,有力的促进了我省精神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。
中心始终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理念,坚持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,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一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奋斗目标,不断加强内部管理,优化工作流程,完善服务方式,提高工作质量,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、优质、便捷、廉价、高效的服务。先后多次获得“省直文明单位”、 “全省卫生行业文明单位”、“全省十佳诚信医院”、“全省医院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文明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青年志愿者心理健康咨询热线,被团中央授予“全国青年文明信用建设示范单位”,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。...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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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31-88933887,0531-889422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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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文化东路4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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